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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起名注意了:工商总局说这些词语不能用
来源: | 作者:dhhckj | 发布时间: 2194天前 | 800 次浏览 | 分享到:

企业起名注意了:工商总局说这些词语不能用

    

 
【一般禁用规则】企业名称不得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已登记注册、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一般禁用规则】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和文字。

     【一般禁用规则】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内容和文字。

     【一般禁用规则】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一般禁用规则】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一般禁用规则】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外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

    【一般禁用规则】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内容和文字

    【行政区划禁用规则】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市辖区的名称不能单独用作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

    【字号禁用规则】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组成,行政区划、行业、组织形式不得用作字号。

    【行业禁用规则】企业名称不得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等禁止经营的行业内容作为行业表述的用语。

   【组织形式禁用规则】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在企业名称中标明组织形式,不得使用与其组织结构或者责任形式不一致的组织形式。

    【一般限用规则】企业名称不得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已登记注册、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近似,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一般限用规则】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但有投资关系或者经该法人授权,可以使用该法人简称或者特定称谓。

     【一般限用规则】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但有投资关系或者经该法人授权,可以使用该企业的简称或者特定称谓,但该简称或者称谓有其他含义或者指向不确定的,可以不经授权。

     【一般限用规则】企业名称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为非营利组织或者超出企业设立的目的,但有其他含义或者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般限用规则】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以上三类企业名称需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

      【行政区划限用规则】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市(包括州)或者县(包括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的,企业名称可以不含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

      【行政区划限用规则】市辖区名称与市行政区划连用的企业名称,由市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省、市、县行政区划连用的企业名称,由最高级别行政区的企业登记机关核准,上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有授权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字号限用规则】企业名称的字号应当由字、词或其组合构成,不得使用语句、句群和段落,但有具有显著识别性或有其他含义的短句除外。

    【字号限用规则】企业名称的字号不得含有“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带有误导性内容和文字,但有其他含义或者作部分使用、而字号整体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字号限用规则】企业名称的字号不得以外国国家(地区)所属辖区、城市名称及其简称、特定称谓作字号,但有其他含义或者作部分使用,而字号整体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字号限用规则】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字号限用规则】企业名称不得以职业、职位、学位、职称、军衔、警衔等及其简称、特定称谓作字号,但有其他含义或者作部分使用、而字号整体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字号限用规则】企业名称不得使用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驰名商标作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但取得该商标持有人许可的除外。

     【行业限用规则】企业名称中的行业不得使用与主营业务不一致的用语表述,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的行业:

    【行业限用规则】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国家工商总局规章、规范性文件对企业名称的行业表述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授权规则】地方企业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地方性法规、政府规定,增加禁限用内容。

     【其他登记类型适用】企业集团名称和分支机构(营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的禁止性及限制性规定,参照本规则执行。(来源: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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