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诚公司代理记账业务规范(7)
会计报表的编制与报送
1、报表的编制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2、对外报送的纳税资料应使用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格式,报送时间必须符合税务主管部门的要求;
3、各种财务报告的编制必须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4、各种财务报告在报送前,必须经由相关指定人员进行审核,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公允性进行审计验证,并由编制人员和主管签字或盖章后方可报送;
5、如果发现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有错误,应当及时办理更正手续;错误较多的,必须重新编报;
6、财务报告报送完毕后应立即进行整理,并交由相关部门登记、归档。